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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據《羊城晚報》報道,懷孕兩個多月的孕婦鄭某瑩到汕頭婦產醫院保胎,卻吃下了三顆護士錯發給她的墮胎藥。後經醫院補救治療,胎兒存活。但孕婦和家屬認為兩個多月時吃下墮胎藥恐對胎兒健康造成影響。
據鄭某瑩說,懷孕兩個月的她在汕頭婦產醫院醫生的建議住院保胎。10月9日,一名醫院護士錯把11床的墮胎藥米索前列醇發給31床的鄭某瑩服下。隨後醫院對她進行補救治療,不間斷地打了三天三夜的點滴。20多天後,B超結果是胎兒存活。然而,鄭某瑩一直很忐忑:吃藥時胎兒才兩個多月,正是發育的關鍵期,這時候吃下墮胎藥對胎兒的健康會不會造成影響?畢竟胎兒存活並不說明胎兒的健康沒有受影響。
汕頭婦產醫院服務總監鄭智畏稱,米索前列醇不會產生體內蓄積,也不會致畸致癌,如果胎兒出生後有問題,醫學鑒定是由於醫院用錯藥引起的,醫院願意承擔相關責任。但與醫院過錯無關的,醫院不可能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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