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通社24日電 去年在遼寧大連發生的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所屬企業「7.16」輸油管道爆炸火災等4起事故曾引發廣泛關注。近日,中國國務院對該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作出批覆,認定這4起事故均為責任事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涉案64名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名涉嫌犯罪的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共給予29名責任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包括給予中石油董事長、黨組書紀蔣潔敏警告處分,責成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向國務院國資委作出深刻檢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