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選管會昨發表新屆特首選舉指引,詳細介紹的投票制度。圖為去屆特首選舉選委投票情況。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新屆特首選舉將於明年3月25日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發表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正式指引,其中詳細介紹新屆行政長官的投票制度,包括在單一獲有效提名候選人須取得1,200人選舉委員會過半數,即逾600票有效支持票方能當選;有2名或以上候選人亦須有候選人取得過半數票方能當選,否則選舉主任須宣布終止有關的選舉程序,屆時須進行另一輪提名,及如有需要,須重複選舉程序,直至有候選人選出為止。
提名期稍後公布
選管會昨日發表新屆特首選舉的正式選舉活動指引。選舉事務處發言人宣布,2012年特首選舉將於明年3月25日舉行,提名期則會於稍後公布。選管會發言人表示,選管會促請有意參選人士熟讀指引及相關的選舉法例,並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據最新公布的選舉活動指引介紹,如是次選舉有2名或以上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首輪投票一般會於上午9時開始,上午11時結束,並隨即點票,任何候選人在該輪投票中取得超過600有效選票,即在選舉中當選。
倘無任何人在第一輪投票中取得超過600票,除了那些從所投的有效選票中取得相同的最高票數候選人外,所有其他候選人均會被淘汰,或如只有1名候選人從所投的有效選票中取得最高票數,則除了該名候選人及那些從所投的有效選票中取得相同的第二最高票數的候選人外,所有其他候選人均會被淘汰。
新一輪投票將於下午2時開始,下午3時結束,接著便會進行點票。假如同樣沒有任何一名候選人取得超過600有效選票,便須要根據有關投票制度,在晚上7時至8時舉行第三輪投票,如須要根據有關投票制度進行第四輪或更多輪的投票,則將於翌日舉行。
在多輪投票期間,如果只剩下2位候選人,當局就會為該2位候選人進行單一輪投票,倘無候選人在單一輪投票中取得超過600有效選票,則在選舉中無候選人當選,選舉主任須公開宣布在該選舉中沒有選出候選人;並在憲報刊登該項宣布及選舉結果,以及藉公開宣布終止有關的選舉程序,毋須再進行另一輪投票。屆時須進行另一輪提名,及如有需要,須重複選舉程序,直至有候選人選出為止。
倘無對手仍須投票
在只有1名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的情況下,仍須進行投票,而投票時間會在憲報刊登的公告及發給選民的投票通知內公布。
投票當日,每名選民在投票當日可投「支持」或「不支持」票:如該名候選人所取得的支持票的票數超逾600票,該候選人即為在有關的選舉中的選出者;如候選人所取得的支持票的票數,不超逾600票,該候選人即為在有關的選舉中不獲選出。選舉主任即須公開宣布在該選舉中沒有選出候選人、在憲報刊登該項宣布及投票結果、以及藉公開宣布,終止有關的選舉程序。屆時須進行另一輪提名,及如有需要,須重複選舉程序,直至有候選人當選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