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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會主委」劉憶如在記者會上,再爆案外案。中央社
香港文匯報訊 連日來,島內藍綠陣營圍繞宇昌案攻防激烈:藍營批評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在宇昌案中涉嫌圖利自己;民進黨反擊:如果國民黨認為宇昌是弊案,為什麼馬政府去年還投資宇昌1.37億元(新台幣,下同)?綠營強調,依目前市場每股35元計算,「國發基金」共投資4億元,股票現值14億元以上,宇昌(現已更名中裕新藥生技)為政府賺進約10億元。
綠營人士還振振有詞稱,依「銓敘部」函釋,「職務直接相關」事業主管機關卸任官員,才不得任職相關公司,宇昌公司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蔡英文沒有違反「旋轉門條款」。
台大心理系教授黃光國在《台灣商報》發表文章說,在我看來,綠營的這種反擊方式並沒有針對問題而發。任何一個政府的政策執行,都有其延續性。扁政府訂下的決策,若無正當理由,馬政府怎能不繼續執行?
客觀而言,中裕新藥實值多少,蔡英文有沒有違反「旋轉門條款」,都不是問題。問題的關鍵在於蔡英文以副「閣揆」身份核可極機密專簽,指示「國發基金」補助該公司,卸下公職後又成為該公司董事長;白紙黑字、親筆簽名,顯示蔡英文「前手批公文、後手要基金」,「自己批,自己請款」,圖利自己的家族。
黃光國文章說,更清楚地說,這個案件跟蔡英文「拿十八趴,罵十八趴」一樣,都不是法律問題,而是蔡女士「人品操守」的問題。蔡英文說國民黨操作宇昌案是要對她作「人格謀殺」,這倒是一語中的。現在選民該問的問題是:蔡英文要拿出什麼樣的具體行動來說明:「士可殺不可辱」?說蔡家投資一年半,賣掉股權扣掉稅「才獲利一千多萬元」,這話能保住蔡女士的「人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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