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紹基)對於有議員批評外匯基金的回報強差人意,認為金管局應效法海外主權基金,投資不同項目,除股票及債券外,可投入個別基建或營運項目。陳德霖回應指,外匯基金正因做到分散投資,令債券項目有盈餘,減低了其他的投資損失。他認為,經多年累積經驗,外匯基金的投資組合有相當的平衡。
陳德霖又指,股票、貨幣及債券之外的投資,由於是非上市投資產品,變現能力及風險系數較難估算,所以外匯基金盡量投資於上市產品及高流動性投資,而外匯基金亦有投資於樓市,在本港亦有投資私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