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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者陽某頭部因受嚴重損傷,送到醫院後昏迷不醒。網上圖片
據中新網20日電 廣西臨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副局長李富得醉酒駕公車交通肇事將陽某父子2人撞傷,其中父親被撞成植物人,臨桂縣財政「借款」133萬多元給縣住建局,幫該副局長交通肇事「埋單」。19日,臨桂縣財政局相關部門負責人稱,借款至今尚未歸還縣財政。
據了解,2010年10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臨桂縣住建局原副局長李富得酒駕撞傷人,傷者陽某頭部因受嚴重損傷,送到醫院後昏迷不醒。同年12月7日,李富得被逮捕。
今年1月30日,李富得與傷者家屬達成民事賠償協議,雙方約定李富得一次性賠償146萬元,傷者家屬永不追究。3月15日,臨桂縣法院判決,李富得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處罰。
據知情人介紹,臨桂縣住建局打報告給縣政府,建議縣財政撥付133萬元給縣住建局幫李富得墊付賠償款,再由住建局負責追償。報告得到了時任臨桂縣長彭代元(現任臨桂縣委書記)的簽字同意,縣財政撥付133萬元給縣住建局,用於李富得民事賠償。
此間法律界人士指出,縣財政撥款替醉駕肇事副局長「埋單」十分不妥,因為縣財政的錢是納稅人的錢。19日,臨桂縣財政局辦公室唐主任核實後告訴記者,李富得的借款至今一分錢未還給縣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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