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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國美集團主席黃光裕、廣東省原中山市長李啟紅、銀河證券原總裁肖時慶(由左至右)先後因內幕交易罪鋃鐺入獄。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曉靜 北京報道)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27日表示,內幕交易犯罪已逐漸成為證券市場的主流犯罪。針對內幕交易犯罪,中國即將出台司法解釋,以解決其調查認證和舉證責任難題。監管部門將保持對內幕交易的高壓態勢,加強監管容易引發內幕交易的上市公司併購重組。
中國監察部、公安部和證監會當日聯合召開打擊內幕交易犯罪工作通報會,劉金國指,自2004年以來,公安部共查處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大案要案總計50起,涉案金額超45億元,查實非法獲利高達22億余元,抓獲犯罪嫌疑人90餘名,挽回經濟損失超過12億元。
近年立案百餘起
劉金國稱,內幕交易犯罪逐漸成為證券市場的主流犯罪,呈現易發多發態勢。證監會副主席桂敏傑說,2008年以來,證監會共獲取內幕交易線索426件,共立案調查內幕交易案件153起,共移送內幕交易案件39起,「黃光裕案」、「上海祖龍案」、「天山紡織案」、山西美錦集團內幕交易案等已定罪宣判,近期偵辦的涉案金額9,000萬元的秦宣等人內幕交易「西南合成」案等一批金額巨大的案件已逮捕當事人或移送起訴。
監管公司併購案
桂敏傑並表示,證監會配合推動的一個專門解決內幕交易調查認定和舉證責任難題的司法解釋即將出台。同時,證監會將繼續把打擊內幕交易作為證券市場監管執法的重點,集中監管資源,保持對內幕交易的高壓態勢,對於容易引發內幕交易的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全面落實「異動即調查、涉嫌即暫停、違規即終止」的規則,減少違法者的可乘之機。
監察部副部長姚增科通報了四起典型的黨員領導幹部內幕交易案件,包括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總裁肖時慶案;廣東省中山市原市長李啟紅案;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原總會計師杜蘭庫案和江蘇省南京市經委原主任劉寶春案。姚增科稱,領導幹部內幕交易違紀違法的特點包括,涉案主體從官員到企業人員都有,探聽內幕消息的人員組成多元;交易形式隱蔽,大多借助或指使他人間接進行證券交易,難以取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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