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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從1月1日起,中央部門16項公務消費不得現金結算。據悉,2012年年底前,所有基層預算單位要全部實行公務卡支付制度。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近日,財政部下發通知,決定在中央預算單位全面實施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從2012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支付公務接待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差旅費、會議費等16項費用時,必須使用公務卡。
財政部通知要求,所有實行公務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預算單位,都應嚴格執行中央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凡目錄規定的公務支出項目,應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原使用轉賬方式結算的,可繼續使用轉賬方式。
公務卡是指中央財政預算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的、主要用於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務的信用卡。使用公務卡結算,工作人員不用預借現金,直接持卡消費,並取得發票及刷卡憑證,回到單位再向財務申請報銷,單位財務審核無誤後將報銷款項直接劃入該工作人員公務卡賬戶中。整個過程可以概括為「銀行授信額度,個人持卡支付,單位報銷還款,財政實施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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