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商貿業競爭秩序混亂,商品流通不暢、成本過高,影響居民消費。不少企業反映,在零售環節,超市大賣場等憑借優勢和壟斷地位,坐地向供貨商收取「進場費」、「條碼費」、「節慶費」等,嚴重影響了供貨企業的正常經營,也極大侵害了消費者權益。國家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日前決定,在全國集中開展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工作。 ■《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