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汽車業巨企豐田的產品近年多次發現缺陷,需大規模回收,導致集團聲名狼藉。英國傳媒近期再揭發豐田的新醜聞,指若經銷豐田汽車的車行在未收到客戶投訴下,於保用期內主動為不影響行車安全的缺陷維修,車行便可能遭豐田重罰,間接迫使車行對汽車缺陷視而不見。
《星期日泰晤士報》昨報道,英格蘭以南一家大型汽車經銷商的技術員,檢查一輛豐田新品牌Yaris懷疑中央固定系統故障時,發覺轉向柱發出異常聲響。這名技術員此前從其他同事口中得悉,該車款已多次出現同樣問題,擔心是轉向系統失靈先兆,因此決定更換整個轉向柱,向豐田訂購價值500英鎊(約6,128港元)的零件。
保用期自發維修重罰4倍
這名技術員憶述,約一小時後,車行經理怒氣沖沖地來到工場,要求他解釋維修原因。他說:「經理告訴我,若客戶沒有投訴,豐田不同意維修。」他沒理會經理的反對,堅持客戶應獲得更好的服務。
報道稱,原來豐田有一份只許車行閱覽的機密文件,列出保用政策和維修程序守則,指出,除非對行車安全構成直接風險,否則保用服務只包括直接由客戶提出的問題。按照有關政策,轉向柱異常聲響、離合器不靈敏、車胎磨蝕和汽車兩側後視鏡缺陷等問題,若沒客戶投訴,車行在汽車保用期內都不能主動維修,否則一經發現,車行將被罰最多達維修費用4倍的款項。
車行表憂慮遭高層面斥
有車行和技術員表示,基於這些政策,他們被迫對一些可影響汽車操作的嚴重問題視而不見。據悉,在2009年,英國15家汽車經銷商曾在會議上向豐田高層反映憂慮,但被英國豐田主管威廉斯當面喝斥「停止」。
在英格蘭經營3家車行的一名經銷商更透露,當汽車保用期屆滿,豐田便准許車行告訴客戶有關缺陷,因豐田此時可售賣零件賺錢。他表示,車行曾替一輛凌志轎車更換一套磨蝕車胎,結果因未能證明客戶曾投訴而遭豐田罰款。 ■《星期日泰晤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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