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曉晴)智能手機漸趨普及,流動數據使用量隨之提升。電訊管理局表示,本港去年的流動數據使用量較前年升1.2倍,達3,568太字節(Terabyte/TB)。在電訊管理局推出多項管制業界的措施後,有關流動數據服務的投訴卻有減少趨勢,去年共收到934宗投訴,按年減少20%。此外,「公平使用政策指引」將於下周一實施,多間電訊服務供應商包括數碼通、電訊盈科及中移動香港,宣布取消無限上網計劃,將數據用量上限設為2GB或5GB,取代「無限」上網服務。
智能手機日趨普及,電訊管理局總監利敏貞表示,截至去年10月,香港流動數據使用量達3,568太字節,比起前年同期的1,658太字節,升幅達1.2倍。該局於2010年推出多項防止「震撼賬單」出現的措施,包括設立收費上限及發出用戶提示短訊等,措施推出後,有關流動數據服務的投訴,由前年全年的1,174宗,減至去年的934宗,減幅達20%。
電盈中移動取消無限上網
此外,「公平使用政策指引」將於下周一實施,屆時電訊服務供應商將不可提供有限制的「無限用量」服務計劃,如供應商所提供上網計劃含有「無限」一詞,必須確保能提供「無限」服務,包括不能限制高用量用戶的上網服務。繼數碼通率先取消無限上網月費計劃後,電訊盈科及中移動香港先後跟隨,只提供數據用量上限為2GB或5GB的上網服務。
增透明度避免誤導
利敏貞強調,指引推行目的是增加服務的透明度,以避免消費者被誤導,而指引並無禁止供應商提供「無限」用量計劃,至於是否繼續提供「無限」用量月費計劃是供應商的商業決定,無證據顯示供應商「合謀定價」。
利敏貞承認,「公平使用政策指引」實施初期,市民就「震撼賬單」的投訴或會增加,但她認為不少電訊商會向數據用量超額的市民發出提示短訊,並會在用戶的同意下,提供超額的數據服務,因此相信情況不會太嚴重。
互聯網協會認為,電訊管理局有責任審視各供應商的合約是否公平,協會指如有供應商要求用戶購買新手機才可使用新的上網計劃,等同向客戶提出附加條款,做法並不公平,如電訊管理局接獲有關投訴應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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