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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去年涉嫌在油麻地以氣槍虐貓的江志傑,保釋期間疑遭人圍毆暴斃,涉案店東與無業男子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嚴重傷害他人身體及藏有他人身份證罪,昨分別被判入獄2年8個月及3年。法官表示,兩人刻意在凌晨時分帶死者到店內聯手施襲,屬有計劃作案。
死者偷槍射貓 野戰品店生意蕭條
辯方求情表示,36歲的首被告呂魁是案發地點正大電子禮品店東主,該店在去年開張,專售禮品與war game設備,月賺4萬元,其後卻因死者江志傑偷取店內氣槍射貓,引起廣泛報道,導致生意蕭條;辯方又強調呂雖襲擊江,但並非真想令對方重創。曾有11次案底的呂,去年10月因干犯偷車、瘋狂駕駛等罪判監12個月正在服刑,故本案刑期將會分期執行。至於另一被告、44歲無業漢趙中和,同樣有11次案底。
控罪指,呂魁、趙中和及林偉豪(46歲),於去年6月29日在油麻地廟街的正大電子禮品店內,有意圖傷害男子江志傑(38歲);另趙被控於去年7月22日在土瓜灣榮光街72號外管有李穎枝身份證。至於否認控罪的林偉豪,其案亦已審結,將於下月13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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