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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林曉晴) 屋宇署本財政年度首9個月內,共巡查了116幢樓宇,發現有800個單位涉及「�茤苤v,認為情況嚴重,建議把與「�茤苤v有關的工程,納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預料新政策最快可在今年年中實施。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上表示,屋宇署會抽樣審查「�茤苤v工程,而相關工程的文件有助設立資料庫,強調制度能有效監管工程及執法。
改動逃生出口需獲批准
發展局建議把與「�茤苤v有關的工程納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工程包括裝設室內間隔牆及改動逃生出口等。當局指出,只要有關工程不涉及樓宇結構,業主可無需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批准,但工程必須由註冊承建商進行,並要聘請一名建築專業人士監管,而建築專業人士和註冊承建商需向屋宇署遞交工程詳情文件以備存。
此外,有議員批評現行的歷史建築評級制度,對建築物沒有法定保護效力,要求當局作出修訂。林鄭月娥回應時強調,現時制度適當,現階段無意檢討。她又重申,已聽到公眾就保留舊政府總部3幢建築物的意見,強調現時只重建西座的方案已是平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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