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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2月10日,劉青山、張子善公判大會現場。資料圖片
1951年12月14日,河北省委根據調查和偵訊結果,向華北局提出了對劉青山、張子善的處理意見。
新中國成立之初,還沒有形成健全完善的法律體系,對劉、張二犯的處理,既無明確的法律條文可以依據,又無現成的案例可參照,而且劉、張曾是黨的高級幹部,有功於革命事業,因此對其處理必須慎之又慎。
中共中央華北局在接到河北省委關於對劉、張二犯「處以死刑」的意見後,對報告和其他材料進行了認真的研究,綜合各方意見,於12月20日向黨中央提出了處理劉、張的意見。
在華北局的報告中,原則上同意了河北省委「處以死刑」的意見,但是加了一句:「或緩期二年執行」。華北局第一書記薄一波回憶說:「當時之所以加了『或緩期二年執行』,是考慮到中央決策時可以有迴旋的餘地。」
河北省委、華北局的意見,都匯集到了黨中央,匯集到了毛澤東的手裡。是殺?還是不殺?人們在等待著中央的最後決定。
毛:不准求情 殺一儆百
據有關資料記載,當周恩來將華北局的報告送交毛澤東時,毛澤東看後許久不語。周恩來就問:「主席的意見呢?」毛澤東張口說出兩個字:「死刑。」周恩來又問:「萬一有人出面講情呢?」毛澤東還是兩個字:「不准。」
當劉青山、張子善將被處決的消息在內部傳開後,在河北省各級幹部中引起極大的震動。一些幹部特別是當年曾和劉青山、張子善一起出生入死鬧革命的幹部,感到惋惜,有不少的議論……
這些意見和呼聲,集中地反映到了當時的天津市委書記那裡。他覺得有必要向毛澤東和黨中央反映一下,於是他找到了華北局第一書記薄一波。
在這種情況下,薄一波如實地向毛澤東轉達了「槍下留人」的意見。
毛澤東在聽了薄一波轉述的意見後,抽著煙,沉思了一會兒,對薄一波說了幾句話:「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二十個、兩百個、兩千個、兩萬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幹部。」
周恩來要求 子彈不打腦袋
當時,周恩來總理還以中央名義給河北省委發來一份電報,要求從人道主義出發,妥善安排好二犯的後事。河北省委、省政府根據中央和華北局的有關指示,詳細研究了處決劉青山、張子善的具體事宜,定出了四項具體措施,讓行刑人員和善後單位執行。這四項措施是:(一)子彈不打腦袋,打後心;(二)斂屍安葬,棺木由公費購置;(三)二犯親屬不按反革命家屬對待;(四)二犯之子女由國家撫養成人。(三之一)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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