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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居明約見粵劇界劇團班主收集經營新光意見,甚具成果。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焯羚) 以百萬元月租金租下新光戲院經營的李居明,正積極進行各方面的部署工作,他表示新光戲院的名稱正式敲定,一院為「新光戲院大劇場」,二院為小劇場,待裝修完畢後四月重新投入服務。日前李居明與總監元海約見香港粵劇界的劇團班主收集經營新光的意見,李居明認為見面會甚具成果,大家提出的問題很有參考價值,他們會作出積極的回應,即時已有幾項成果,特別是以票房收入分帳方式的模式合作,扶助資金不強的有實力的劇團。
當日有十六個團體班主出席,有鄧美玲、陳劍烽、張寶華、林克輝、伍永熙、王超群、劉惠嗚、趙綺蓮、文劍斐、劉幗英、梁潔賢、曲敏儀、己文鳳、曾莎利、日月星粵劇團的吳仟峰、劍新聲粵劇團的陳劍聲等。大家就租金、如何book場、協助宣傳、賣飛方式等等提出改良意見,熱烈發言,對李居明以新方式制度營運新光抱很大期望。
增加新光訂場透明度
在討論交流過程中,班主都希望改良一些舊有的不公平購票、派票等影響劇團收回成本的陋習,提倡與城市電腦售票網掛u;場租不宜高於政府場地的租金,訂場時希望公平對待,內地劇團與香港劇團的機會平均等,甚至應該優先考慮本地劇團。陳劍聲認為李居明的宣傳手法出色,希望他們協助一些在新光訂場的劇團宣傳。
經過個多小時的討論,李居明總結出幾點:他同意與城市電腦售票網合作,和應該杜絕派票陋習,否則影響劇團生存。同時答應會增加新光訂場的透明度,希望盡量公平對待各劇團,自己的盛世天劇團也不可以霸晒檔期,每個劇團提出訂場後,會由管理新光的內部委員會審批,一周內回覆。因為他們承諾活化新光,所以除了粵劇、京劇、地方戲曲外,要分一些期給懷舊演唱會、舞台劇、講座用;正如高志森想訂很長的期做話劇,他都不能給太長,要顧及其他團體需要。
大老倌應跨班交流演出
至於大家最關心的場租,李居明說:「基本上不加價,但有一定附帶條件,在商言商,好節目、好劇團有優先。另外,構思了一個新的合作模式,是參考電影院用的以票房收入分帳方式,我們平場租,又協助班主包裝宣傳,搵贊助,當然我們要參與選演劇目,保障劇團演出有市場才行;這是扶助資金不強的有實力的劇團的好方法,不少班主甚有興趣。」
李居明透露新光業主表示在該區有不少空置物業,可低價租給劇團做寫字樓、排練室、宿舍、小旅館,希望可以令北角成為粵劇小社區;他加入粵劇界雖然是短時間,覺得在粵劇界最令人心痛的是老倌不夠團結,山頭主義,影響到台柱互相合作,其實許多是非根本是老倌身邊的人搞出來;他希望敲醒一下大老倌,多搞跨班交流演出,亦發現許多有實力的演員無手本戲,會為他們度身寫劇本,盡力令行業更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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