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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房產稅應區別化實施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3-07]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房廈)國務院參事、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劉桓向香港文匯報指出,當前已出現多個城市對房地產「限購令」進行微調,長遠來看,「限購令」不可能長期推行。因此決策層大範圍推廣房產稅,「接棒」限購令調控內地房地產市場,是題中應有之義。房產稅並非為單一稅種,可衍生出多個類型的稅種,從而達到「有聲有色」控制房價的目的。

 劉桓稱,由於推行住房限購,地方土地收入來源受到擠壓,各地紛紛對限購政策進行微調,減少民眾購房阻力,長遠來看,各地的限購令不可能長期推行。另一方面,中央提出讓百姓擁有更多財產收入,財產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是進行財產投資,而當前普通百姓投資的渠道相當有限。作為較為優質的投資品種,政府沒有理由絕對限制民眾投資房產,不應將民眾投資需求妖魔化,形成「購房即炒房」的錯誤認知。

 因此,對房地產市場的投資不應加以限制,而是引導。劉桓稱,當前擴大房產稅試點範圍的條件業已成熟。在借鑒海外多國經驗的基礎上,經過逾一年在重慶和上海進行試點,決策層在中國本土亦已積累了一定經驗。由重慶及上海的反饋可以看出,進一步大面積推進房產稅,不會對經濟產生過大影響,調控房價的作用相當有效。

 他強調,房產稅並非為單一稅種,可衍生出多個類型的稅種,在不同情況下,應運用相應的稅種進行區別化管理,「沒有區別就沒有政策」。如,應區分不同城市、不同戶型、不同使用方式(自住或投資)、不同佔有數量、不同佔有年限,都應針對性設置稅種。劉桓透露,中央目前正對此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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