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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主席翟紹唐(左),要求警方日後在校園查問學生時,須堅持有家長或教師在場才開始查問。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裕華)監警會昨日為1名14歲男學生「平反」。該名男生投訴2009年在校內接受3名警員問話期間,被警員粗言相向、恐嚇及威嚇,如逼令他坐「無影�窗v及擺出「人肉十字架」姿勢,張開雙臂而不讓掌心的紙巾掉下,否則會被毆打,但整個查問過程並無家長或教師在場。投訴警察課調查後,認為事發時沒第三者在場,無法證實屬實。監警會覆檢個案後,認為投訴人證供可信,而警方查問程序有疏忽,裁定警長「疏忽職守」,而連同2名警員行為不當的指控改判為「證明屬實」,3人終被訓示及把事件記錄在案。
監警會昨日公開1宗涉及警方對未成年人士處理不當的投訴。涉事的14歲男生就讀新界區1間中學,2009年5月在校內1間課室被1名警長及2名警員查問1宗販毒案的資料,當時並無家長或教師在場,期間警長命令男生立正及張開雙臂,擺出「人肉十字架」姿勢,再把2張紙巾放在掌心,恐嚇若紙巾掉下,便會揍他。
其後1名警員又要求男生坐「無影�窗v20分鐘,更要求男生一邊坐一邊捏耳朵,男生又投訴警員當時不斷粗言相向。
男生遭「凌辱」後告訴母親,母子遂向警方投訴,指控警員粗言穢語、恐嚇及行為不當,但3名警員辯稱男童行為是因感後悔而自發作出,在課室內亦只談及區內販毒情況。投訴警察課調查後認為,事發時雖曾有1名女教師及事主班主任在課室外,目睹男童奇怪行為,但未能確定課室內情況,故認為無第三者在場,3項指控都無法證實及不成立。
不過,監警會覆檢個案後為男生「平反」,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認為,2名目擊事件的教師無理由偏幫任何一方,證供可信,亦相信男生誠實作供,「很難憑空捏造『人肉十字架』、『無影�窗v等行為,若要說謊,也應捏造更嚴重的行為。」
坐「無影�窗v 擺人肉十字架
他續指,難以相信警員所指與14歲中學生討論區內販毒情況,故把「行為不當」的指控改判為「證明屬實」。朱敏健指出,警長查問男生時,並無安排家長或教師在場,違反查問程序,但投訴警察課只列為「旁支事項」,監警會並不認同,並把警長行為列為「疏忽職守」。
須家長在場 再展開問話
3名警務人員終被訓示及把事件記錄在警員個人檔案中,監警會主席翟紹唐認為處分恰當,因男生身體並無受傷害。他續指,2009年亦有1宗類似個案,要求警方日後在校園查問學生時,堅持必須有家長或教師在場才展開問話,以免引起相關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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