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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新措施鞏固大運會市容環境提升成果
根據《深圳市容環境綜合考核方案》,深圳將建立對街道城管工作的考核評價體系。由市城管部門會同區城管部門對全市57個街道辦事處在組織管理、現場管理、數字化城管和社會滿意度四個方面,通過設定一定的分值進行考核評價。考核將從2012年開始執行,1至6月對考核結果進行內部通報,7月份開始正式將考核結果按得分高低順序通過報紙、網絡媒體及政府網站等向社會公佈。
據悉,深圳將按照屬地管理、重心下移、以塊為主的原則,對各街道辦事處的城市管理工作進行定量考核。按照考核辦法,現場考核將採取明檢(集中檢查)和暗檢(日常檢查)相結合的方式,明檢由市容考核辦組織專家代表、各區代表及媒體記者參加;暗檢由市容考核辦組織專門人員分成若干小組,對全市57個街道轄區進行日常檢查,對現場發現的問題,通過數字化城管平台將問題以暗檢形式派遣各街道辦事處處理,處理結果納入「數字化城管」考核項目。
最後根據季度和年度考核成績進行排名,對成績突出的街道辦事處由市財政給予季度和年度獎勵;對季度考核一年內兩次(含兩次)排名最後的街道辦事處,一年內兩次以上(含兩次)考核不達標的街道辦事處,對其主要負責領導和分管領導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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