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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通訊員 粵紀宣 廣州報道)記者從廣東省打擊商業賄賂專項行動小組辦公室獲悉,近日,廣東各級紀檢監察、檢察、公安機關和人民銀行、銀監、證監、保監等金融監管部門合作,聯合打擊金融領域商業賄賂違法犯罪的力度。在此期間,4名涉嫌受賄的金融機構負責人被依法逮捕。其中,廣東省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陽江辦事處主任謝紹聰收受當地黑社會首領林某賄賂,為其貸款1億多元。
謝紹聰受賄犯罪事實發生於10年前。2002年,陽江市「3.26」案黑社會性質組織首要分子林國欽(已判刑)購買陽春春潭水泥廠後,需要大量資金發展企業。林某以陽春春潭水泥廠名義向陽春市潭水農村信用合作社申請巨額貸款,犯罪嫌疑人謝紹聰涉嫌收受林國欽的賄賂,違反國家規定幫助林國欽的春潭水泥廠獲得陽江農信社團貸款一億多元。
目前,此案正在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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