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3月2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一起特大持槍搶劫案。案中,以廣州市人謝×福和羅×通為首的持槍搶劫團伙,2003年5月至2005年8月,三年內在廣州花都、白雲、增城等地持槍搶劫40起,持槍殺死5人,持刀殺死1人並致50多人不同程度受傷,而在抓捕過程中,該團伙與警方發生槍戰。經法庭審訊後,謝×福和羅×通均被判死刑,另一人被判坐監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