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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莎若願一忍,就不會招致麻煩。資料圖片
「壞女孩」蓮莎露夏恩(Lindsay Lohan)上周疑撞傷一夜店經理,有「肇事逃逸」之嫌,觸犯緩刑條例或令她再有入獄之虞,雖然蓮莎前科纍纍,但傷者證詞前後不一,事件確有可疑之處。
回顧案情,受傷經理得知蓮莎身份後才揚言追究。事發後警方曾到場調查,該名經理並無報稱受傷,警方亦準備結案。豈料經理得知蓮莎身份,態度舉止即南轅北轍,不但到醫院驗傷,又表示要聘請律師入稟。明眼人見狀,不禁會心生狐疑,加上有目擊者稱經理在事發後並無大礙,更令案件疑點重重。
蓮莎理應清者自清,奈何往事、身份,令大家以有色眼鏡去看待事件。蓮莎的「壞女孩」形象深入民心,一遇事就令人聯想其「戰績」,本來無辜,也要淪為疑犯,加上名人身份,一經渲染,自然為人津津樂道,疑犯就慘變成「罪犯」,一切的理性分析全化為夢幻泡影。
雖說悠悠眾口,但蓮莎是次亦有失策之處。蓮莎事後在網上表示,自己想替友人慶祝生日,當然她有人身自由,但尚有兩周便緩刑期滿,何不忍一時風平浪靜?回復自由身,便可無後顧之憂。心知自己是媒體追訪對象(傳媒亦有新聞自由),又再節目上高呼自己不再「喜愛夜蒲」,卻現身夜店門外,豈不此地無銀三百�O?據知為免再惹禍上身,蓮莎自願禁足,若非必要也不會踏出家門半步,筆者即想到︰「早知如此,又何必當初!」■文︰言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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