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日前聯合發佈了《關於收繳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嚴厲打擊涉槍涉爆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要求深入清查收繳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
《通告》指出,嚴禁非法製造、買賣、持有、私藏、運輸、郵寄,以及走私、盜竊、搶劫、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凡違反者,必須立即投案自首並將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上交到當地公安機關;凡在本通告公佈之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動交出非法槍爆物品的,可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通告》強調,鼓勵、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槍支、彈藥、爆炸物品違法犯罪活動、提供違法犯罪活動線索,動員、規勸在逃涉槍涉爆案件犯罪人員投案自首。凡舉報有功的,按有關規定給予重獎。
記者26日從全國公安機關深入推進緝槍治爆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上了解到,各級公安機關將全力深化緝槍治爆專項行動。2011年,中國持槍犯罪、爆炸犯罪案件同比分別下降46%、39%,是涉槍涉爆犯罪發案率最低的國家之一。
據了解,目前全國公安機關緝槍治爆專項行動已取得初步成效,及時消除了一大批槍爆安全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