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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還附上了寶寶的照片。網上圖片
「贈送2個月大寶寶?」日前,一知名二手網站上出現一則「贈送」信息,自稱來自廣州白雲區的黎小姐發帖表示,要把自己的寶寶送人,立即引來網友圍觀。根據帖子上面的號碼,記者聯繫上了黎小姐,她確認帖子所說的是事實,說自己正準備跟丈夫離婚,因無力撫養,無奈將小孩送人。律師表示,收養行為有詳細的法律規定,從目前情況看,贈子行為不合法。 ■《廣州日報》
26日下午,微博網友「幸福廣州」發了一條信息:「現在的人傷不起,連孩子都有得送。」他還附上了鏈接。該鏈接指向網友許小布發佈的帖子《現在的人傷不起,連孩子都有得送!!!強烈圍觀先到先得》,截至昨日晚上7時許,已經有近10萬多的點擊率,250多個評論。
準備與丈夫離婚
帖子裡面都以貼圖呈現,貼圖都是一個舊帖的截圖。貼圖的標題是「贈送2個月大寶寶」,上面提供的聯繫人是黎小姐,並給出了聯繫電話和QQ號碼,貨物描述上寫明「99成新」。
帖子還附上了5張小孩的圖片。圖片上的寶寶,有一對大眼睛,皮膚白淨。在「贈送寶寶」的帖子上,黎小姐並沒注明寶寶的性別,所以不知是男是女。黎小姐寫道:「悔不當初嫁錯郎,勿讓龍兒成乞兒,希望在白雲區附近有能力有耐性的本地村民好心領養,謝謝!」
記者撥通了帖子上標注的聯繫電話,接電話的人自稱是發帖人黎小姐。黎小姐表示,將小孩送人的內容是真實的,「因為自己養不起」。她說,自己今年30歲,正在跟老公辦離婚。2個月大的寶寶是男孩,身體健康。說到把小孩送人,黎小姐表示迫於無奈,「希望小孩有一個好的生活環境。我現在的生活環境比較低劣,沒錢也沒有工作,我自己有額外的收入,只夠養活自己」。
要求對方條件優越
黎小姐續稱,「現在已經有3個人打過電話給我了,要領養我的小孩,對方要有優越的條件。」不過她又表示,這個優越的條件是什麼,自己還沒想好。昊法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進表示,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首先,黎小姐目前還未和丈夫離婚,小寶寶是兩個人的小孩,即使離婚,雙方都有撫養權以及撫養義務,「在正常的情況下,是不能送出去的」。
「這種簡單的贈送行為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李進明確表示,生活中大家遇到的「過繼」行為也只是民間習俗,沒有法律支持,「而正常的收養行為,《收養法》上有明文規定,有明確的收養程序,目前看,黎小姐的寶寶不具備被收養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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