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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人氣女歌手Rihanna(見圖)於倫敦宣傳參演的新作《超級戰艦:異形海戰》(Battleship),其間有記者詢問她與緋聞情侶艾斯頓吉查(Ashton Kutcher)的戀情,雖然Rihanna火起黑面,但與台灣某天王的行為相比,尚算處理得宜。
雖說記者採訪有理,但提問方式之劣實令人咋舌。Rihanna夜訪艾斯頓寓所,為傳媒所拍攝,是既定的事實,姑勿論往後的傳聞(約會8周),媒體自然有所好奇,有此一問也屬合情合理。惟記者問Rihanna,艾斯頓有否陪伴同行,潛台詞是「你倆已走在一起,他會否同行探班?」(因為若未相戀,豈會如此高調?這亦與Rihanna早前的低調舉止相違。)此問會衍生兩種結果,一是事情屬實,Rihanna頓感尷尬;二是純屬傳聞,Rihanna火冒三丈。結果為後者,雙方各有不快。
其實,發問亦是一門技巧。若然記者提問改為︰「你如何看待與艾斯頓的傳聞?」或直問戀情孰真孰假,Rihanna的怒火或會大減,因為提問是假設二人尚未走在一起,記者問真假而已,與上段記者之問,可謂南轅北轍。若Rihanna依舊憤怒,那麼她就要學會控制情緒,因為誠如上文所言,夜訪一事有相為憑,問題雖屬緋聞之列,但亦是在記者會上發問,並無不妥。本於新聞自由,明星藝人總不可阻止媒體問有關緋聞之事。當然名人亦可拒絕回答,但這只會令緋聞愈傳愈烈。
說回Rihanna的處理手法,遭記者略帶挑釁的提問(版位有限,恕不盡錄),雖有怒火,但也差強人意。不過是說提問令人失望,後也間接回答記者之問(稱自己仍是單身,但最佳的方法當然是以笑帶過)。最後還是那句老生常談,傳媒與明星關係唇亡齒寒,無謂弄致大家不快。■文︰言靈/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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