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與港澳簽訂了《關於中醫藥領域的合作協議》,積極促進了中醫藥在港澳地區的快速發展,推動了中醫藥的國際化進程。
2. 內地各省(區、市)政府與港澳合作廣泛,推動了內地與港澳地區的中醫藥發展,尤其是港澳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3. 內地與港澳各中醫藥民間團體和科研教學機構等的接觸與合作交流活躍,促進了中醫藥在學術、科研、教學等方面的交流與經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