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民間人權陣線於4月12日向警方提出將於5月6日舉行示威,由中環舊立法會大樓遊行至中聯辦,並要求於中聯辦外進行集會。警方於4月25日回覆民陣,指基於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反對他們的集會申請。
民陣昨日發表聲明,稱警方在通知書中,未有交代「基於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詳細理據,定義廣泛,「容易讓警方在示威遊行的安排上作濫權打壓」,並要求警方清楚交代反對的理據及解釋民陣於中聯辦門外舉行為何會影響公共秩序和安全。
他們並聲言,民陣舉辦是次遊行集會,在安排上已刻意避開交通繁忙的時段,顧及遊行集會造成的交通影響,同時在地點選擇上有必要性,故警方不應在不提出清楚、詳細的理據下提出反對,否則會向公眾遊行集會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及邀請監警會密切注意此事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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