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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總調查主任曹永年被判入獄2年半。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廉政公署3名調查員被指教唆特赦證人張青浩在本港首宗窩輪造巿案作假口供,早前被裁定罪成。首被告廉署總調查主任曹永年與次被告高級調查主任陳啟鴻,昨被判入獄2年半,第三被告助理調查主任歐劍鋒則判囚18個月。區域法院法官游德康判刑時表示,廉署被賦予強大的權力武器在香港打擊貪污,因此調查員運用這種權力須有嚴格操守,一旦濫用,必定遭受懲罰。曹永年是廉署歷來被定罪的最高級人員。
陳監2年半 歐囚18月
3名被告分別曹永年(47歲)、陳啟鴻(39歲)及歐劍鋒(42歲)。法官游德康早前裁定曹永年與陳啟鴻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又裁定2人與歐劍鋒另一項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成。
辯方大狀代表曹永年求情指,曹月入7.8萬元,早年離婚,17歲兒子現於英國寄宿讀書,每年要付30萬元學費,另每月給年邁父母1萬元家用。曹出任總調查主任,主責調查私人機構,成績卓著,偵破不少上市公司貪污案,2008年獲頒執行處處長嘉許狀,上司同事均稱讚他品格良好,並為他主動撰寫求情信。
次被告曾4獲頒獎狀
次被告高級調查主任陳啟鴻,出身寒微但多才多藝、聰明、待人友好。投身廉署後4度獲頒獎狀。還有市民、公司送贈獎牌以報答他破案功績。其前上司馮志明亦撰求情信稱他工作勤奮,貢獻良多。陳的未婚妻表示,婚期或因他入獄而押後,但一定會等其出獄重新開始。至於歐劍鋒的80歲母親患有精神病,更因糖尿致一目失明,老父亦已90歲。歐一向工作認真,又愛護家人,更助養2名孩童。
法官指,廉署維持香港成為相對廉潔反貪的社會,全賴市民的信心作基石,所以3名被告違反廉署內部守則是毫無藉口的。
官:若堅持操守不會中招
案中證人張青浩雖有意設下陷阱,引誘被告教唆作供,但只要被告堅持操守,無論如何也不會落入陷阱。雖然3人在案中無直接得益,卻可令工作履歷變得可觀。念及3人已喪失工作前途,衡量過案件的嚴重性、以往案例及求情後,分別判處曹、陳妨礙司法公正罪監禁30個月及公職作不當行為罪入獄2年,同期執行;而歐則判監18個月。
案情指,3名被告於2008年調查「窩輪天王」吳鎮濤賄賂窩輪發行商交易員,以優惠價入貨造市一案時,6次約會吳的下屬張青浩會面「溫習口供」,而會面期間張亦遵照私下聘請的律師建議,暗中錄下與首、次被告的2段對話。張庭上供稱,他被捕後已有廉署人員表明張非打擊目標,並提出對張不予起訴、不沒收資產、不騷擾家人與協助其「手足」脫罪,以換取他擔任特赦證人,頂證吳鎮濤及四大證券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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