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猛男豔照」案 首名TVB男演員作供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5-17]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艷照」案被告誼父子劉定成(右)及盧昕傑。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無線電視一批男藝人及港男捲入「猛男豔照」案,當紅小生羅仲謙、袁偉豪及彭冠期,O記總督察吳樂俊等人先後被警方憑「豔照」認出,而被召往助查,由於該批35名「壯男」表示完全自願拍照,故未被列為控方證人。涉及拍下「猛男豔照」的富商被告劉定成,昨在區域法院否認2項非禮及2項刑事恐嚇3名男藝人罪名受審,案中部分事主開始作供。同案劉的契仔盧昕傑則承認一項刑恐罪,續獲保釋至案件審結後始宣判。

案中兼職演員C先生「失蹤」

 是宗10多萬張警察及藝人寫真照片案,案中原有4名事主A、B、C、D,但由於現年27歲的C先生「失蹤」,警方至今未能尋獲他蹤影,昨控方決定將涉及C先生的非禮罪名撤銷。根據控方的開案陳詞,C先生於案發的2007年時,是無線電視的兼職演員,C在某天接獲被告來電相約試鏡,怎料被告「飛擒大咬」,拍攝時突伸手入C的褲內捏弄其陽具,更即時要求「交歡」,C拒絕並離開單位。

 首名被控方傳召出庭作供的B先生曾參加「港男選美」,現為電視演員,並自設影樓。他憶述稱,於2005年暑假他途經銅鑼灣伊利沙伯大廈附近時,現年62歲的被告劉定成將他截停問有否興趣當時裝品牌模特兒,並即場在街頭為他拍下一些照片。2日後劉再相約B見面,帶他到跑馬地山光道愉寶大廈一單位拍照。B稱起初被告僅拍攝他的大頭相,後叫他換上性感內褲,並指其下體角度不好而多次用手擺弄,B表示「你講便可,我會自己就位」。後被告更叫他全裸,揚言很多演員都影過全裸照,並向他展示數個頗出名男演員的「豔照」相簿。被告又稱認識娛圈高層可介紹他入行,結果B因已拍下很多照片,且欲盡快影完就走,故同意脫去內褲再讓對方拍照,2小時後才穿回衣服由被告陪同離開。

B激動庭上聲言我不是「基」

 當辯方展示「豔照」反指是他先主動挑逗,張開雙腿展露臀部,伸出舌頭引誘被告時,B激動聲言我不是「基」。B又披露拍照期間,劉問他有否興趣陪闊太「過夜」,每晚可獲5千至1萬元報酬,他表示沒興趣,之後被告再致電相約他陪闊太飲茶,但他都沒有理會。B承認事後他向被告介紹其他模特兒拍照,希望藉此取回自己的裸照,B稱:「我知這樣做很自私,但我為求自保。」

 現年32歲的A先生,早於2003年4月在北角區遇上劉,劉表示在電視看過A拍的廣告,所以邀請他拍攝「性產品」硬照,A被帶到北角城市花園酒店開房拍豔照,初時先在酒店的健身室拍內褲照,然後轉往酒店房間拍攝較性感照片,劉向A提供了4條至5條性感內褲更換,但拍攝期間卻抓緊A的陽具,令他感尷尬及厭惡而喝令停手,但劉卻問他有否興趣做「鴨」,A即時拒絕,並要求取回相片,但劉拒絕。控方指,數星期後A接到劉的電話,再次問他有否興趣做「鴨」,並揚言難保其豔照不會公開。

相關新聞
環球經濟險惡 香港拉布內耗 (圖)
譚志源召40同袍戰通宵 (圖)
梁家傑「助紂」再動議 曾鈺成駁回休會待續
特稿:竹墊雜誌面膜 捱夜百寶多 (圖)
無理指控同僚 鄭家富險被逐
市民圍立會反拉布 聲援建制派籲結束鬧劇 (圖)
七成民意不接受拉布
同心送暖:雪梨茶慰勞 音樂會打氣 (圖)
市民心聲
社會人士:莫讓香江再蹉跎
梁振英:求發展不應蹉跎 勿阻新政府運作 (圖)
踴躍交流:在港政協常委幾全到 棋哥:證CY吸力大
重視民智:地區諮詢會 一周跑4場
聽各方意見 定文化局工作焦點 (圖)
中央挺港措施 梁盼用好用盡
要求新班子落區 縮短「3距離」
陳方安生歪論 圖阻架構改組 (圖)
TVB批電視發牌不公或興訟 (圖)
林鄭歡迎鄉局配合清拆僭建 (圖)
中聯辦發唁電悼李子誦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