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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網站facebook(fb)隆重上市之際,卻同時面對官司纏擾。一群用戶集體控告fb涉嫌侵犯私隱,要求150億美元(約1,165億港元)賠償。
研究將非美公民納入原告
今次集體訴訟代表全美21宗同類指控,認為fb不適當追蹤用戶,甚至在登出後仍然維持這行為。代表律師指,這宗破天荒數碼私隱權官司,在法律及商業上均有深遠意義,並表示正研究將非美國公民納入原告。fb發言人拒絕評論案件。
入稟狀指出,根據美國竊聽法,每名原告每日應獲100美元(約777港元)賠償,上限為每人1萬美元(約7.8萬港元)。美歐執法部門早已介入調查fb保護用戶資料的做法。 ■彭博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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