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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東京電力公司女職員1997年於東京涉谷寓所被姦殺一案,東京高等法院日前重審,推翻先前對尼泊爾籍男疑兇邁納利無期徒刑的判決,他歷15年冤獄後,於前晚獲釋。但因1997年違反《出入境管理法》,被判非法滯留罪成,將被當局驅逐出境,料於近期回國。
現年45歲的邁納利,被控於1997年3月掐死39歲的東電女職員,以及劫去4萬日圓(約3,979港元)現金。他承認與死者有性關係,但否認殺人。惟警方在案發現場廁所中,檢獲他用過的避孕套,認為他是疑兇。2000年,東京地方法院一審認為證據不足,判他無罪;二審時卻認為各種證據清楚證明其殺人,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DNA證第三者行兇
2005年他向東京高院上訴,要求重審。高院指,從死者遺體檢取的男性精液,DNA報告顯示與現場檢獲的體毛來自同一人,亦與死者大衣上血跡的DNA相同,但並不屬於邁納利。法庭無法否定兇手為第三者,成為改判的有力新證。他聞判後向律師表示,激動之情無法用日語表達,其妻和兩女兒聞訊後亦甚高興。
據日媒報道,女死者生前過著雙面人生活,日間在東電工作,晚上卻變身為妓。邁納利1994年赴日,在餐廳工作。檢控官指控他擁有死者公寓鑰匙,因缺錢而打劫及謀殺,但檢控官亦承認死者與多名男子維持性關係。 ■共同社/綜合外電消息/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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