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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國際仲裁院揭牌成立,仲裁院設於前海。香港文匯報深圳傳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望賢 深圳報道)深圳國際仲裁院昨日在深圳正式揭牌成立,該仲裁院將設立在前海,其理事會成員和仲裁員中來自包括香港在內的境外人士將不少於三分之一。同時,仲裁院還與前海管理局簽訂協議,與前海管理局共同搭建國際仲裁合作平台,擬向香港和其他地區的著名國際仲裁機構開放。
深圳市副市長陳彪介紹,為深入推進粵港合作,廣東省政府根據《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對在前海開展粵港仲裁合作作了重點安排,《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條例》也規定在前海引入國際先進的商事仲裁制度。粵港兩地有關機構將簽訂多個合作協議,建立粵港(前海)國際仲裁合作平台,為兩地經濟繁榮和穩定提供法律服務。
據悉,正式掛牌的深圳國際仲裁院將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建立以理事會為核心的法人治理結構。按照章程規定,理事會成員和仲裁員都至少有三分之一為來自香港等地的境外人士。
仲裁院還與前海管理局簽訂系列合作協議,根據合作協議的約定,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將與深圳國際仲裁院建立粵港(前海)商事爭議解決合作平台;深圳國際仲裁院根據前海合作區和粵港經濟發展的需要,借鑒國際先進做法,創新商事爭議解決模式,在前海合作區為境內外當事人提供仲裁、調解、談判促進、專家評審等多種方式的商事爭議解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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