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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8日,胡錦濤主席在玉樹州孤兒學校看望震後復課的學生,勉勵他們努力學習,長大以後成為對國家、對人民有用的人才。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曉雪、羅洪嘯、凱雷 北京報道)自去年「六.一」兒童節後,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全面落實胡溫恤孤新政,逾70萬孤兒逐月領取最低600元「月薪」。
按照民政部全國統一標準,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600元,兒童福利機構每人每月1,000元。從實施一年的情況觀察,包括京滬津渝在內的各大城市實施情況最優,北京、天津散居孤兒養育標準甚至在國標基礎上翻番。遼寧甚至增加1,500萬將每位孤兒最低養育標準提升三成。
整整一年來,各省黨政首腦以恤孤資金為契機,全面推進包括孤兒在內的兒童福利普惠制度。其中,孤兒養育已從基本生活費用上升為上學、看病、住房、就業等各項保障全覆蓋。作為首善之區的北京市,孤兒保障制度建設最健全。北京市集中收養和社會散居的孤兒,不僅每個月可獲得全國最高標準的1,600元和1,400元生活費,而且還將失去父母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同時出現死亡、失蹤、服刑、重度殘疾等任意一種情況的未成年人,同樣視同孤兒,納入到孤兒救助體系。
省會等大城市的孤兒福利保障相對完善,重點難點地區是廣大地級市以下的農村地區。本報去年報道後,如河北等多地縣市農村有讀者反映,相關政策並未落實到位。本報記者亦將相關投訴轉送到地方民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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