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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無業漢於2008年到北角「一樓鳳」扮恩客打劫鳳姐,勒事主頸至失去知覺,並將其頭部猛撞向馬桶,之後在單位內偷去她的財物,其間鳳姐突發出聲響,無業漢疑令她「收聲」,以毛巾包著她的口及面令其昏倒,翌日鳳姐屍體始被發現。無業漢昨於高院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囚9年。法官形容被告手法殘忍,應判處阻嚇刑罰。
被告林培峰(33歲),被控於2008年3月16日在北角電氣道一單位謀殺27歲性工作者譚小芳,惟他否認謀殺罪名,另承認一項誤殺罪。6男1女組成的陪審團昨退庭商議逾4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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