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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懲教人員工作時間長,懲教事務職員協會與政府經過積極商討,自去年7月1日起,把懲教人員每周規定工時由原本每周49小時下調至每周48小時,試行1年。協會認為,試行期間沒有影響懲教署服務,也沒有增撥額外資源,期望當局在試驗期屆滿後盡快落實下調工時規定。
懲教事務職員協會昨日舉辦傳媒午餐會,協會初級組主席趙志強指,現時大部分懲教人員駐守偏遠的懲教所,每天往返工作地點需2小時至3小時。他稱政府去年把懲教人員每周工時下調1小時,1年試驗期效果理想,希望當局盡快落實減工時規定。懲教署發言人表示,將會與相關政策局緊密合作,盡快落實縮減工時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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