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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索尼及已故流行天王米高積遜名下公司各持5成股權的合資公司Sony/ATV前日宣布,以22億美元(約170.7億港元)收購英國唱片公司EMI(見圖),交易完成後,Sony/ATV將成為全球最大音樂版權商。
EMI擁有傳奇樂隊披頭四及Jay-Z、Norah Jones等多名巨星的音樂版權。不過,這家老牌唱片公司僅餘的錄音部門,亦已被環球音樂出價19億美元(約147.4億港元)準備收購。Sony/ATV收購EMI後,將擁有超過200萬首歌曲的版權。
唱片公司因盜版猖獗,近年營利大受打擊,不得不靠併購爭取生存空間。發行商如Sony/ATV等則因營利來源較多元化,生意未受太大影響。舉例說,蘋果iTunes用戶每次下載0.99美元的影音檔案,發行商及作曲家均可從中分享0.08至0.09美元。去年,各大發行商合共錄得39億美元(約302.6億港元)盈餘,與過去數年相若。
今次交易落實,意味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同意Sony/ATV在收購EMI後仍無力操控版權訂價。花旗集團去年2月從私募基金Terra Firma手中接管EMI後,隨即決定將之分拆出售。 ■綜合外電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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