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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將解救出的嬰兒送往醫院。 新華社
拐賣婦女兒童近年已成為世界上增長最快、最有利可圖的犯罪之一,年利潤僅次於毒品和軍火販賣業,暴力化、集團化、職業化、國際化趨勢明顯。而在中國,上世紀90年代到2000年初,有關部門先後進行了四次全國性「打拐」,成效顯著,據公安部數據,2000年後,內地拐賣婦女兒童案件直線下降,每年在2,000起左右。不過令人擔憂的是,2007年後拐賣犯罪死灰復燃,一些地方更呈愈演愈烈之勢。
在不少貧困地區,流傳了「一年一大肚,一年成個萬元戶」的俚語,一些人「自生自賣」專門靠懷孕生孩子賣掉掙錢。一邊是在拐賣案件中有越來越多的父母出賣親生骨肉,另一邊則是非法收養屢禁不止。在不少國人心中,重男輕女、傳宗接代,養兒防老的老觀念仍在作祟,但合法收養的門檻和成本高不可攀;再加上,按照法律規定,若沒有虐待被買兒童、不阻礙解救行為,買方可豁免刑事責任,這使得收買兒童的行為基本不會受到懲罰,亦誘發拐賣需求難以絕跡。近年一個嬰兒的價格從幾千暴漲到三五萬甚至更高,正是為旺盛的需求所推動,亦讓拐賣人販不惜火中取栗、鋌而走險。
不少業內人士呼籲,要杜絕日益猖獗的拐賣犯罪,最關鍵還是摧毀買方市場,嚴懲買主,徹底堵住拐賣兒童的源頭。買方才是拐賣兒童犯罪的真正源頭,沒有買主,就沒有拐賣,對於買主,必須依法從重從嚴給予打擊,讓買主人財兩失。更進一步說,打擊拐賣的根源,還需要國家切實解決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矛盾,讓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脫貧致富,安居樂業,才能根除拐賣犯罪的土壤。
香港文匯報記者 海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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