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被外界質疑指,多年前與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互租單位,並私下協議可互相自由買賣單位,涉嫌違法。對於外界質疑,麥齊光昨日表示,會於周內全面回應。曾景文昨日首次向傳媒回應,指大家互租單位並無預謀。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日在另一公開場合則回應,指外界不應在當事人未交代清楚前下結論,希望公眾給機會及空間讓他們去澄清。
麥齊光:周內全面回應
麥齊光昨日「落區」後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自己與涉事的曾景文是政府同事,但「我好像沒有和他在同一個部門共事」,又坦言這已是20多年前的事,需要時間處理,「希望大家給我一點時間,我承諾會給大家一個詳細解釋」,「我會盡快在這星期內給大家一個更全面的回應」。
曾景文昨日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自己每月確有向麥齊光交8,000元租金,「發展局已發出聲明,我沒有甚麼可回應,我沒有一個預謀的」。被問到為何要授權對方賣樓,他沒有說明原因,只說:「昨日(7日)發展局講了,已講得很清楚,因為現時有人投訴,我不會再有任何補充」。
林鄭月娥昨日到鴨c洲h社區會堂會見市民時,有市民以麥齊光等官員被揭發寓所有僭建、官員互租單位領取租金津貼等事情,質疑新班子未必有能力有效推行政策:「不論你上司、下屬涉及誠信問題,司長你近日言論多次護短,你是否視政府誠信於不顧,護短行為有沒有理會市民感受?」「你整個團隊都有誠信危機,這個隊還有沒有本事,在新界鄉紳前挺直腰板,告訴他們僭建必須處理?」
林鄭:憑良心不會護短
林鄭月娥強調會憑良心做事,不會護短,「我不是一個護短的人,大家都知道過去我都依法辦事、一視同仁,但我對於人有感情,我昨(前)日講我跟麥齊光共事多年,我認識他很多年,也知道他是一個甚麼性格的人。倘若我因他受壓力、批判而離棄他,這個我做不出」,希望公眾給予機會及空間給涉事官員澄清。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在另一場合被問及有關問題時指,一般而言,公務員互租單位並申領租津,基本上沒有問題。法例要求,同事租住單位不可以是自己的名字、沒有財政利益,以及要在該處居住,「最重要是符合這三個情況」。而當局會繼續了解有關麥齊光的個案。被問及官員在品格審查時會否發現問題時,鄧國威說:「每個主要官員也經過一套品格審查,高級公務員也有,這是有既定機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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