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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家住重慶石柱縣的陳浩龍,銀行的賬戶無故被銀行凍結,如今銀行只答應給他本息802元。經當地檢察院多方調解後,陳浩龍總共拿到了2,500元。
1982年初,銀行職員張潔私自從陳浩龍的存摺裡扣劃了670元。陳浩龍向銀行追討無果。不過,這麼多年來,他從來就沒放棄過要回屬於自己的這筆存款。直至2011年,銀行才承認在業務操作上存在失誤,允按本金和活期利息共計802元支付給陳浩龍。
2011年8月16日,向石柱縣法院提起訴訟。經過調查取證,4月,70歲的陳浩龍最終討回了公道,獲賠2,500元。但這錢已失去了30年前的購買力。 ■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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