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金融改革創新
1. 加快建設現代金融市場體系。重點是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開展債券發行主體、發行機制和交易模式創新,規範發展區域產權和股權交易市場,推進區域票據市場電子化建設。
2. 加快完善金融組織體系。重點是深化地方金融機構改革,積極發展有利於支持轉型升級、保障民生和創新創業的資產管理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及相關金融中介機構;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加快發展金融後台服務產業和金融服務外包企業。
3. 加快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重點是鼓勵金融機構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有序開發跨機構、跨市場、跨領域的金融業務;積極開展各種類型的產業金融創新;做好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工作,逐步擴大人民幣在境外的流通和使用,在橫琴新區和前海地區探索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先行試驗。
4. 推動珠三角地區金融一體化發展。
5. 提升區域金融合作水平。
6. 進一步優化金融發展環境。包括加強金融法制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
二,農村金融改革創新
1. 培育完善農村金融要素市場,重點是國家政策範圍內研究推進農村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
2. 創新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重點有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加快發展適合農村特點的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戶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機構(組織),探索一站式、社區型、綜合化農村金融服務模式,創新農業保險產品和機制等。
3. 優化農村金融發展環境。
三,統籌城鄉協調發展金融改革創新試驗
1. 探索城鄉金融協調發展新機制,促進城市金融資源支持「三農」發展。
2. 加快形成支持城鄉協調發展的金融服務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