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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海警2011年12月用反海盜裝備扣留中國漁船。
——韓漁指標嚴苛 屢遭韓警暴力
山東榮成的石島港是膠東半島最重要的漁業交易集散地之一,全國各地的漁船均可在此靠泊。不過,由於中國近海漁業資源的萎縮,近10年來這裡的漁民們為了生存需要,冒險遠赴黃海東部的韓國專屬經濟區作業,但就算持有合法捕魚證的漁民也隨時會遭到韓國方面的驅趕甚至嚴厲處罰,雙方摩擦事件屢見報端。黃海上,正上演一場漁業生存之爭。 ■文/圖:香港文匯報記者 于永傑 山東報道
30歲的李明富操著一口東北口音,作為船長,他為船老闆管理著「遼瓦漁25050」號船。從19歲他就開始了海上生涯,談起從業10餘年的經歷,「現在船老闆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船員的收入越來越高。」李明富說他10年前剛做船員時,月薪800元已屬高薪,而現在船員的月薪要8,000元以上。
年捕撈量 只准11噸
他管理的這艘300馬力的船便僱了10名船員,每次出海需時一周左右,消耗柴油2噸以上,花費約17,000元,「現在中國海域裡只剩下魚子魚孫了,捕撈亦不夠油錢。」按照中韓兩國2001年簽訂的《中韓漁業協定》規定,李明富的船東為他的船辦理了可以在韓國專屬經濟區內捕魚的「入漁許可證」,但這並沒有給李明富和他的同行帶來安穩。據李明富稱,由於韓國方面對於持有「入漁許可證」的中國漁船管理甚為苛刻,他的船一年內只允許在韓國專屬經濟區內捕撈約11噸左右漁貨,且對於漁網的網眼大小、捕魚量均有嚴格規定。
榮成當地一位船東告訴記者,「一艘船的魚超過1公斤,他(韓國海警)都罰你好幾萬。」韓國海警的檢查近乎騷擾式,漁船需要每時每刻與韓國海警保持聯繫—報產量、報位置,韓國海警還隨時可能會登船檢查,船員的登記姓名與實際不符也要罰,這對於習慣了粗放式管理的中國漁民來說實在有點難以接受。
一張破網 被罰24萬元
李明富稱,如果完全按照韓國的規定去捕撈,「來回路費都賺不回來」,所以漁民只得以「多捕少報」的方式希望能逃過檢查,陷自身於理虧的境地。而這種情況一旦被韓方查獲,他們便要承受少則3萬元,多則20多萬元的處罰。在檢查過程中,韓國海警暴力執法情況屢有發生。
今年3月25日,同是船老闆的呼振華,在韓國專屬經濟區內捕魚時遭遇海警檢查,就因為船上有一段前任船長留下的破損「三層網」(這種網屬於韓方禁止的漁具),而被韓國海警認為是其非法捕魚的證據,儘管這張被搜到的破漁網已根本無法使用。
呼振華的船員回來後說,這些韓國海警一邊打呼振華,一邊讓他在一張韓文的文件上簽字,說簽完就放他。可是當他簽完文件後卻被要求繳納24萬元的罰款,否則就監禁2個月。在失去自由和繳納罰金之間,呼振華只好選擇前者,來保住幾乎等於他們這艘船全年收入的血汗錢。李明富稱,呼振華的家屬得不到他在韓國的確切情況,每日都心急如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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