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軼瑋 北京報道) 國務院要求紅十字會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全面、真實、準確地向社會發佈相關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國務院日前發佈《關於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意見》,該意見明確指出,著力打造公開透明的紅十字會。意見指出,公開透明是提升紅十字會社會公信力的重要保證,信息化建設是推進公開透明的重要手段。意見稱,各級紅十字會要按照規定嚴格執行信息公開制度,做到資金募集、財務管理、招標採購、分配使用等捐贈信息公開透明,切實保障捐贈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意見強調,要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全面、真實、準確地向社會發佈相關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各地要將紅十字會的信息化建設納入當地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提升紅十字會的科學管理和信息公開水平。
此外,意見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法律監督、政府監督、社會監督、自我監督相結合的綜合性監督體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紅十字會經費審查監督制度,紅十字會要建立社會監督委員會,對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建立績效考評和問責機制,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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