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浸會大學女生因與男友感情出問題,失控下竟向男友施以滴蠟、拉扯頭髮、掌摑、用玻璃杯及雨傘打頭、以火機燒手、咬頭及咬中指等8大酷刑,又揚言將男友裸照傳給他父親,身高逾6呎的男友沒有反抗,但終忍受不了而報警。女生昨承認傷人罪,暫准保釋至本月15日判刑。辯方強調是男友做錯,致令女生作出一系列瘋狂行為,但裁判官寄語女生:「即使男友做錯,亦不可以眼還眼,以暴力發洩,愛情並非一切。」
身形略胖、皮膚偏黑的被告鄧萬盈(20歲),控罪指鄧於本年5月8日,在浸大學生宿舍南座內非法及惡意傷害林暐量。案情指,鄧女與男友同是浸大一年級同學,2人於前年開始交往,案發當天下午4時,男友往浸大宿舍探望鄧女,其間她因一些小事妒忌而致情緒失控,拉扯男友的頭髮及掌摑他超過10次,且拿起正燃點的香薰蠟燭玻璃杯在男友右手上滴蠟,又用玻璃杯敲打其頭部數下。此外,鄧女又取出火機燒男友右手,用雨傘狂毆逾20次,直至雨傘斷裂為止,更咬傷男友頭部及左手中指。男友見她情緒仍失控,於是逃走並到醫院檢查及報警。男友事後更向警方透露,原打算於本年3月與鄧女分手,但對方恐嚇將他的裸照傳送給其父親,且表示會到其寓所進行破壞。鄧女於5月10日到警署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