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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舒婕 廈門報道)根據統計,自1992年台灣正式開放台商赴大陸投資以來,至今已發生8.7萬件台商投資案。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李非教授認為,兩岸簽署投保協議擴大投資人保障範圍,包括經第三地赴大陸投資的台商;納入人身自由及安全保障,規範仲裁解決爭端機制;建立雙方聯繫機制等,將可使台商獲得更全面也更可靠的保障,再加上協議簽署後將可「溯及既往」,兩岸商務糾紛的陳年舊案,只要還沒有解決或是還沒有結案的,都有處理空間,這對台商來說自然是一大福音。
據台方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陸資赴台投資的核准件數僅267件,總金額不到3億美元,而台商赴大陸投資已核准將近4萬件,總金額超過1174億美元。長期以來,由於台方對陸資赴台設置諸多不合理的「條條框框」,致使開放陸資成效不彰,兩岸雙向投資嚴重不對等。
學者籲雙向對等投資
李非指出,資本的單向流動,既不利於兩岸經貿關係的正常化發展,更不利於台灣經濟的健康發展。「陸資入島」是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投保協議除了「保護」投資之外,還把「促進」投資視為重點。「台灣方面應該認識到這一點,雙向對等的投資,才能贏得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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