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強積金「半自由行」計劃將於11月實施。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草擬多時的強積金「半自由行」計劃將於今年11月1日實施。近300萬名香港打工仔首次可將強積金賬戶內僱員供款及累算權益部分,轉移至個人心儀的受託人公司投資,每年只可轉移1次;不過,新供款仍依舊存入僱主選擇的強積金賬戶,即打工仔沒有選擇權利。積金局高級經理尹志榮解釋,有關做法是避免增加僱主的行政安排,將會觀察措施實行後的情況,再作檢討,並預計有10%打工仔會轉移供款,約涉及30萬人。
現職強積金每年可轉一次
根據現行法例,僱員不能為現職的強積金賬戶內的供款及累算權益,自行挑選受託人及基金計劃;過往受僱或自僱的「保留賬戶」(今年11月後將改稱個人賬戶)供款,則不受限制。今年11月後,僱員可每年1次(以公曆年年份計算)將現職強積金戶口內的僱員供款及累算權益部分,一筆過全數轉移至心儀的受託人公司;轉移後的供款及累算權益,則可隨時再轉,不受每年1次的約束。
促市場競爭 不影響僱主
尹志榮指出,因僱主供款部分須保留於原有計劃內,故不會影響僱主處理抵銷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的安排,且僱主的行政工作亦無因為僱員轉走供款而加重。他又謂,明白部分打工仔或希望將今後每月的個人供款存入新戶口,但此舉會增加僱主行政負擔,暫不考慮。他強調,實施「半自由行」的目的,是希望透過促進市場競爭,令受託人提供更佳的產品,並降低行政費。
籲轉移供款前應充分考慮
打工仔若想轉移供款,只須填妥表格,向新受託人公司提交;後者核實資料後,便會將資料送交原受託人。原受託人會贖回基金單位,並將支票寄給新受託人,完成整個轉移程序,估計需時6周至8周。積金局正為與受託人合作發展的權益轉移電子平台系統作最後測試,期望可縮短轉移程序。積金局執行董事許慧儀表示,稍後將透過不同平台,廣泛宣傳「半自由行」計劃詳情。她又呼籲市民在決定轉移供款前,應充分考慮基金選擇、服務水平及收費等問題,不應急於「響應」新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