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資深物業投資者施佳龍去年以1.95億元沽出貝沙灣三期六號屋後,被指尚未支付193萬元佣金予促成交易的美聯物業,日前遭對方入稟高等法院追討。原訴人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答辯人施佳龍及由他擔任董事與股東的星源有限公司,入稟狀指美聯物業促成施佳龍與中華社有限公司,於去年8月15日就六號屋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根據代理協議,美聯物業在是次交易中可獲193萬元佣金,施需要於去年11月30日或之前支付,而物業交易亦已於今年1月30日完成。星源分別於今年5月及8月向美聯物業開出兩張193萬元及100萬元的支票,但均未能兌現。資料顯示,六號屋的成交價為1.95億元,物業面積約5,600平方呎,成交呎價3.5萬多元,施佳龍於2005年斥9,200萬元購入,賬面賺逾1億元,而買家中華社當時由內地石化企業中國華信的董事局主席葉簡明持有,他已於今年5月辭任中華社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