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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清潔工促請食環署落實扣分制,將拖欠工人遣散費的涉事公司列入黑名單。 香港文匯報記者李彩荷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彩荷)20多名食環署外判清潔工人昨日到食環署總部抗議,他們不滿外判商拖欠160多名工人逾200萬元的遣散費,並反對食環署再把合約批給涉事的外判商。勞資審裁處今年7月裁定160多名工人在追討遣散費的審訊中勝訴,但至昨日止僅5人取回遣散費。工會要求當局落實扣分制,並把該外判商列入黑名單。
反對涉事商獲食署合約
外判商利興清潔服務公司自2008年1月承辦食環署灣仔區街道清潔服務,但去年底不獲續約,外判商以調職為由要求工人辭職,並拒絕支付遣散費給160多名年資逾2年的員工。多名清潔工人昨日下午到金鐘食環署總部抗議,指外判商去年12月遣散員工,但拖欠160名員工遣散費,勞審處今年7月裁定外判商須繳付遣散費,但僅支付5名工人的遣散費。
清潔工人職工會組織幹事施城威表示,外判商最近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企圖借法律程序再次拖延賠償逾200萬元的遣散費。工會組織幹事吳小姐表示,外判商以各種方法誘使工人接受不合理的和解方案,例如派員游說被遣散員工,簽署自願離職信,並接受500至1,000元的賠償,藉此逃避支付1萬多元的遣散費。
工會要求沒收合約按金
雖然食環署會實行扣分制,懲罰違法的外判商,但工會發現食環署把灣仔區、深水�鶧洃峈o尖區3個街市,合共5,000萬元的清潔合約批予該外判商。工會認為,食環署此舉是縱容違法的外判清潔公司,要求食環署沒收利興灣仔區街道清潔合約按金,代為繳費拖欠的遣散費;並認為食環署應嚴格執行扣分制,把該外判商列入黑名單。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已按既定規例及程序評審標書,如投標人士違反相關勞工法例並經法庭定罪,或在政府管理承辦商履行合約責任的扣分制度下被扣滿3分,該署在5年內不會考慮其提交的任何標書。直至現時為止,該外判商仍是該署的服務承辦商。對於該外判商被追討遣散費一事,食環署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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