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望賢、實習記者 張瀛戈 深圳報道)深圳將效仿香港立法規範市民的文明行為,今後在深圳吐痰、亂扔垃圾以及在公共場合吸煙將受到不同程度的罰款。備受關注的《深圳經濟特區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於昨日提交深圳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初審。
據悉,今年7月份,深圳相關立法部門曾就「何種不文明行為應受處罰」進行民意調查,並在民調的基礎上總結出「十大最應處罰的不文明行為」。此次《草案》正是在民意調查的基礎上,單列出了9種「應受處罰的不文明行為」。其中,破壞公共設施的處罰力度最大,罰款高達10000元。但《草案》也賦予了違法者選擇的權利,即在被處以50元以上罰款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參加執法部門安排的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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