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每逢選舉,不少民意調查機構都會申請在票站外進行調查。今年選舉事務處共批准了5個機構在指定投票站進行調查,分別為香港社區研究中心、香港研究協會、民意諮詢中心有限公司、香港社會監察,以及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已獲批准於2012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進行票站調查的機構名單昨日上載至選舉網站(www.elections.gov.hk);名單亦會在投票當日張貼於各有關投票站。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表示,為免公眾誤會有不公平的情況,獲批准進行票站調查的機構均不能有成員在票站調查涵蓋的地方選區或功能界別參選,而且沒有亦不會公開表明支持在票站調查涵蓋的地方選區或功能界別參選的候選人或候選人名單。
投票期間禁洩選情
發言人指,該些機構須簽署承諾書,表明不會在投票結束前,向任何在票站調查涵蓋的地方選區或功能界別參選的候選人、任何已公開表明支持有關候選人的人士或機構,或任何已有成員在票站調查涵蓋的選區或界別參選的機構發放票站調查的結果。它們亦不可在投票結束前,就個別候選人或候選人名單的表現發表具體評論或預測,以免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和選舉結果。
發言人並說,每一名於名單內的調查員在票站調查進行期間,必須佩戴及清晰展示印有進行票站調查機構身份及調查員姓名的身份識別名牌,又強調調查不得在投票站內進行。選民有權將他的投票選擇保密,是否參與票站調查,純屬自願。
選舉事務處提醒市民,政府並沒有委託任何機構或人士進行票站調查。市民如有查詢,可致電選舉熱線289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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