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3名空姐向國泰航空追討28萬元假期薪酬差額,上訴庭去年裁定國泰向空姐發放的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及免稅品銷售佣金,屬於《僱傭條例》所訂明的工資,需要計算在假期薪酬之內。現時已有4,400名空姐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假期薪酬,涉及總金額估計以億元計。
國泰不服裁決,昨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指津貼與佣金並非每日賺取的工資,需視乎空姐實際工作時數,不一定上班便可賺取這些額外收入,故不應納入工資計算。終院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