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深化戰略互信,加大政治支持,確保兩國政治關係繼續在高水平上向前發展。
二、要加強投資、高技術、創新等重點領域合作,推動戰略性大項目合作,同步提高經貿合作規模和質量。
三、要積極商談《<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實施綱要(2013年至2016年)》,落實好條約宗旨、原則、精神。
四、要建立中俄執法安全合作機制,鞏固和發展兩軍友好合作關係。
五、要建立中俄地方領導人定期會晤機制,促進地方合作。
六、要商定未來10年中俄人文合作行動計劃,辦好中俄旅遊年,推進兩國青年交往。
七、要密切雙方在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上協調和配合,維護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維護國際公平正義,促進地區及世界和平、安全、穩定。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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